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令第682号)(2017年10月1日实施)及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,项目建设完工、环保设施调试完成后,开展自主验收前,企业需要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,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环保信息,为此将义乌市东河至萧皇塘公路工程相关信息公示如下:
义乌市东河至萧皇塘公路工程位于义乌境内,起点位于城西街道东河村东北、香溪路K0+475处,起点桩号K0+000,经上新塘后接上溪桃花坞隧道工程,终点桩号K13+118.234,路线总长13.118km,共设隧道4处。工程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》(JTGB01-2014)及《公路路线设计规范》(JTG
D20-2006)规定的二级公路标准。工程实际总投资10.4591亿元(不含桃花坞隧道工程),其中环保投资4647万元,占总投资的4.44%。
根据国家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中的有关规定,义乌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委托浙江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《义乌市东河至萧皇塘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》。2014年10月,义乌市环境保护局以义环中心〔2014〕184号文出具了环评审查意见。
义乌市东河至萧皇塘公路工程环保设施包括应急池及声屏障,环保设施竣工时间:2021年12月10日。
建设项目调试起止时间: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2月15日。
义乌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
2021年12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