丽水市松阳县象溪镇85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
  项目公示    |      2025-08-22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

<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

丽水市松阳县象溪镇85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

》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
项目名称:丽水市松阳县象溪镇85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

建设单位:丽水市纤溪新能源有限公司
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、验收意见等(详见附件)

公示时间:2025年8月22日-2025年9月18日
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需署真实姓名,单位需加盖公章

联系人:聂工

联系电话:15268084878

附件:https://www.jianguoyun.com/p/DT2aHZ4QuPubCRie_YQGIA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