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
<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
丽水松阳110kV象溪片区清洁能源汇集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
》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丽水松阳110kV象溪片区清洁能源汇集站工程
建设单位:丽水市纤溪新能源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、验收意见等(详见附件)
公示时间:2025年8月22日-2025年9月18日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需署真实姓名,单位需加盖公章
联系人:聂工
联系电话:15268084878
附件:https://www.jianguoyun.com/p/DT2aHZ4QuPubCRie_YQGIAA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