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新昌工业园区新城大道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》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新昌工业园区新城大道建设工程
建设单位:新昌县大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、验收意见等
公示时间:2025年11月3日-2025年11月28日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需署真实姓名,单位需加盖公章
联系人:侯工
联系电话:18851581279
链接: https://pan.quark.cn/s/ec7fc85d6877
